| 实施主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 ||
| 政策依据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金湾区,高栏港区,横琴新区 |
| 有效期至 | 2020年12月31日 | ||
| 发文字号 | 工信部政[2016]406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我部制定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部机关各司局要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任务部内分工的通知》(工信厅政[2016]62号)做好任务落实和指导工作。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