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 政策依据 |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十四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文件中未注明 | ||
| 发文字号 | 粤府〔2021〕87号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
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