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政策详情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知识产权
省级
实施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策依据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十四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粤府〔2021〕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

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