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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8年12月31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工作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工作清单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7日

 

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工作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