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2028年12月31日 |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工作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工作清单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7日
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重点工作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