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主体: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有效期至 2028-05-05
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政策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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