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对该文件有更全面的理解,现就《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部署要求。随后多次重要会议均明确要“稳住楼市”和“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文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针对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特制定《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加速止跌回稳,加快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内容包括“加强用地管理、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强化要素保障”五方面。共涉及: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支持新型住宅产品建设、强化住宅产品质量管控、鼓励丰富居住空间形式、鼓励住宅用地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鼓励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新来珠青年人才在珠置业、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房票安置政策、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探索既有商业办公建筑用途合理转换、便利义务教育入学、调整开竣工违约金标准、推行“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发证”等16条具体措施。

四、特色亮点

(一)《若干措施》明确新增用地与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有效结合,实施更精准的用地管理策略。在严控增量方面,提出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结合片区人口与库存规模对新增用地供应实施动态调控。在优化存量方面,规定要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除继续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储外,进一步探索政府以应付票据形式收回存量土地,旨在全方面盘活我市存量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若干措施》通过构建支持提升住房建设品质的政策体系,加大“好房子”供给。一是持续推进“四化”新型住宅建设,要求完善“好房子”技术标准和打造“好房子”样板,强调要建立健全适应新型住宅建设要求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智能家居系统质量管控,助推高质量住宅供给。二是丰富居住空间形式,探索在特定的新出让用地上允许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在起居室(厅)设置一定比例面积的透空空间,并规定可结合“低空经济”“云上智城”应用场景,合理设置外挑式空间,给予不计容积率政策支持。三是进一步细化不计容配套设施类型,鼓励住宅用地配套设施建设。四是提出推动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项目加速改造。

(三)《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住房消费和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打造“四个一批”实施路径系统优化存量,即“置换一批、出租出售一批、收购一批、改造一批”。“置换一批”包括推进住房“以旧换新”、在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先行试点房票安置,“出租出售一批”包括将配售型保障房供给与“一免两减”政策有机结合、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促进住房消费,“收购一批”包括开展已建成未出售存量商品房的收购工作,“改造一批”包括探索既有商业办公建筑用途合理转换。

(四)《若干措施》强化要素保障,旨在更好服务购房人、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便利义务教育入学、调整开竣工违约金标准、推行“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发证”等具体措施,更大力度优化市场环境。其中,明确将我市现行1‰每日的开竣工违约金标准调减为0.16‰每日并采用分段计收的方式,将进一步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助力行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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