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十问十答
时间:2020-07-22 15:34:43浏览次数:1041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该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有效期至什么时候?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在2020年2月5日印发并开始实施。如无特别通知,有效期到疫情结束。
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常年设置吗?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可以获得哪些扶持?
本次属于应急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应急科技攻关专项,为新冠防治提供科技支撑。相关的新型传染病的快速精准诊断研究、临床药物筛选、抗体及疫苗研发等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攻关一直是我市重点的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
省科技厅在统筹组织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运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将增加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相关考核指标,优先给予政策扶持。
三、申请招工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申请招工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珠府〔2020〕11号文下发之日(即2020年2月5日)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的人员,以及员工自行辞职的人员不计算在内)。新招用员工是指2020年1月未在本企业参保、珠府〔2020〕11号文下发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
补贴标准为按招用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其中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招工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招工补贴的,不能享受劳务输入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区经办机构(其中富山工业园区企业向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申请)申请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申请补贴时,企业需提交珠海市企业劳动用工补贴申请表和企业新招用员工花名册、完成复工复产报备材 料手续辅证材料或企业复工报备表(2月19日后复工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供复工材料)。
四、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可以延缴、缓缴多久呢?除了延缴和缓缴,社会保险方面有没有针对疫情给企业的其他优惠政策?
(一)疫情防控期间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无需申请,在这个期限内企业没有正常办理缴费的均自动享受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延缴政策。
缓缴政策是指企业享受了延缴政策后,因为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政府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延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延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为减轻本次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国家还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资金支出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对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
二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
五、自疫情发生以来,政府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请问目前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实施效果如何?如何线上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一)我市今年已出台政策加大对出口信保扶持力度,对2020年我市投保一般类型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保费,省级给予最高30%扶持,市级给予最高30%扶持,省市两级扶持最高60%;对投保小微专项类型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争达到100%。
(二)截至6月24日,接收并处理珠海企业因疫情影响的出口风险咨询事件141宗,为出口企业完成损失赔付金额768.7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382万元,同比增长215%。全市已有超过630家小微出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在线申领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针对珠海某新能源客车企业出口欧洲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一外销合同,充分安排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和银行融资配套,有力地支持了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打造自主品牌,逆势抢抓海外市场订单。
(三)登陆中国贸促商事认证平台网址http://www.rzccpit.ex1.http.80.ipv6.zhuhai.gov.cn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申办步骤:注册个人账号--”个人中心”页面绑定企业信息--商事证明书--录入基本信息--出证周期“立等”--添加文件”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认证类型”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书”--上传佐证材料--文件取回方式--生成订单。
六、“对纳入政府防疫安置点的符合标准酒店在安置期间产生的实际水、电、气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予以50%的减免”这一条款,申报减免对象包括哪些酒店,其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申报减免对象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防疫工作,且被市、区(功能区)、镇(街)等各级政府部门(含机关单位)纳入政府防疫安置点的符合标准酒店。
酒店需提供合同原件至各区(功能区)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把关,并将合同复印件交各区(功能区)旅游管理部门存档。
七、作为旅游企业,请问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应该如何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后是否需要退还?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件精神,旅行社可申请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旅行社应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手续,并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具体业务的办理流程如下:
1.请旅行社将《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市旅游发展中心(质监所)单位邮箱:2793140271@qq.com。
2.收到邮件后审核存缴质保金真实情况,情况属实的出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3.为确保疫情防控,《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将以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回复旅行社,如旅行社在办理过程中比需要《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原件的可另行预约前来领取。
4.旅行社持“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暂退手续,并与银行重新签订“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由银行出具存款凭证。
5.旅行社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八、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务酒店,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按照客户需求,我公司就部分住宿服务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未开具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还可以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可以享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作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你公司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照发票注明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九、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能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期间,纳税申报表是否能够进行更正处理?
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企业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税务机关统一调整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的缴款期限,不需要用人单位申请延期缴纳。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原有做法据实办理增员、减员和申报业务,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费款。
纳税人提交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纳税申报表是不能做更正申报,也不可以进行税款清缴,否则会影响到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扶持政策中提及了“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具体减免情形。请问,纳税人如何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该情形?
受到今年疫情影响,纳税人第一至三季度的累计收入、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降幅的,即可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由税务机关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政策链接:
https://www.zhsme.org.cn/policy/getAllPolicyInfoByPolicyId?view=preview&id=a66d2e0fMedfcM476dMa1ecM7047bed927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