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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广自贸区19项改革创新经验 其中17项在全省、2项在省内相关范围复制推广

解读部门:南方日报网络版 解读层级: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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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投资贸易便利化、法治建设及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改革,6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十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发布。

本次复制推广的共有19项改革创新经验,其中,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17项。

在投资便利化领域领域,涵盖推行“交地即交证”、构建“审前、审中、审后”精细化专利预审服务体系、建立税源地图智能感知治理机制、建立“未诉先办、接诉即办、诉毕督办”全生命周期涉税诉求快响机制、创新税务外管“转让定价利润补偿外汇汇入”协同机制等5项工作。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涵盖建立船舶通关“先通关,后查验”零待时机制、推行船舶转籍“不停运办证”服务、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创新“新三样”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管理模式、建立汽车出口“全链条”边检查验模式、创新海港企业边检诚信管理工作机制、打造湾区邮轮母港智慧通关机制等7项工作。

在法治建设领域,包括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流转模式等2项内容。

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则包含深化“AI+产业资金审批”政务服务改革、建立粤港医疗融合推进机制、构建国际家庭医学服务认证体系等3项工作。

此外,另有2项改革事项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是在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建立‘产业+税惠’跨部门协同机制”1项,二是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复制推广“创新企业开办音视频‘双录签名’认证模式”。

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需加强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抓紧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跟踪落实,积极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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