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最高奖1000万元!珠海金湾出台新政支持抗疫,含9大方面
时间:2020-02-15 13:45:47浏览次数:337来源:南方都市报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2月10日,珠海市金湾区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金湾区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从贷款利息补贴,房租、税费的延缓,用工受阻的补贴以及对物资保障企业对奖励等9大方面支持金湾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其中,对于抗疫突出贡献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据悉,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抗疫突出贡献企业最高奖1000万元
据悉,金湾辖区内有众多生物医药企业,在此次疫情期间,他们纷纷响应,应急攻关,尤其是在科研领域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了金湾区生物医药强区优势。
《若干措施》明确,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药物,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检测试剂盒等体外诊断试剂的 企业,给予每家企业 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除此之外,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省级、 市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对企业银行贷款予以贴息
一方面是对科技攻关企业进行支持,另一方面,金湾出台的新政中,对企业银行贷款也予以贴息,以此缓解疫情期间对企业带来的金融压力。
依据新政,将对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0%的贴息补贴,对每 家企业补贴支持最高 50 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文化旅游、餐饮住 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行业,银行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 压贷及采取征信逾期记录,如有必须采取措施的情况,由银行提 前 5 个工作日向区金融服务中心报备,以便协调解决。
对 2 月 10 日前复工生产防护口罩、测温仪、负压救护车、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 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按照新政,上述企业新购设备 在 2 月 10 日前开展前述生产活动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 80% 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 100 万元。
减免或延期相关的租金和税费
疫情时期,对企业的生产和经验造成严重的影响。金湾区出台的《若干措施》指出,对承租金湾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实行2个月房租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 对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另外,疫情导致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困难以及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和个人,可由企业向税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税务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金湾区税务局调减纳税定额。
除此之外,新政中还提到,对企业延迟其招用的湖北籍员工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回企业岗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员工正式返岗期间,因此类岗位人员不足而造成困难的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延迟复工补助。
同时,自《若干措施》实施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 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防疫安置点酒店水、电、气费用减半
疫情被确认后,金湾区三灶镇、红旗镇均设置了定点医疗隔离点以及防疫安置点。新政中提出,对纳入政府防疫安置点的符合标准酒店在安置期间产生的实际水、电、气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予以50%的减免;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规上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增加的相关防控费用,可以纳入成本费用核算。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暂时退回部分或全部旅行社质保金,以银行履约保函等代替;对疫情期间正常供应应急保障物资的规上超市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