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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时间:2017-03-06 10:00:59浏览次数:1666来源: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层级:国家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并引导和推进"十三五"时期再生资源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重要性:

"十二五"以来我国再生资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15年我国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约为2.46亿吨、产业规模约1.3万亿元。随着一大批再生资源企业发展壮大一些地区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产业集聚园区。且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因而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国家资源供给的重要来源,其在缓解资源约束、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循环利用理念尚未在全社会普及、回收利用体系有待健全、产业集约化程度偏低、技术装备水平总体不高、再生产品社会认知度低、配套政策不完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及标准、统计、人才等基础能力薄弱。

为此"十三五"时期随着钢材、有色金属等原材料社会消费积蓄量及电器电子产品、塑料、橡胶制品等报废量持续增加,可再生资源数量和种类也随之大幅度增长,使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另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所以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对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对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实现绿色增长、引导绿色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发展的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并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使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

为实现发展目标《意见》提出如下主要任务:

一、实现绿色化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要从回收、分拣、运输到加工、循环化利用、再制造以及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贯彻绿色化理念,要严格执行环保、安全、卫生、劳动保护、质量标准和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完善环保制度及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以便推进清洁生产、实现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要循环化发展、推进产业循环组合。《意见》指出要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科学规划统筹产业带、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要鼓励企业之间和产业之间建立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并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条提升再生资源产品附加值,以便实现资源跨企业、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循环利用。

三、要协同化发展及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要积累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并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要以物联网和大数据为依托围绕重点领域、瞄准未来技术发展制高点建设一批产业集聚、优势突出、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及提升成套装备制造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要高值化发展、促进产品结构升级。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向高值化利用转变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要着力加强再生资源的深加工提高再生产品附加值避免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要修订完善再生资源产品相关标准体系鼓励使用经过认定后的再生资源产品及采用再制造新品抵押实施再制造工程。

五、要追求专业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推动废旧机电产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电池等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化和精细化发展。要依托"互联网+"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模式,以求不断提高重点品种特别是低值再生资源回收率。

六、要促进集群化发展实现产业集聚配套。要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方式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聚发展。

为完成上述六大任务《通知》规划了八大重点领域:

一、废钢铁。要结合各地区钢铁产能和废钢资源量合理规划废钢加工配送企业布局保障区域市场稳定和资源供应。要鼓励废钢铁供给企业与钢铁利用企业深度合作促进废钢铁"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有效衔接并形成可推广的产业创新模式。到2020年引导废钢铁加工企业规范发展并使废钢消耗量达到1.5亿吨。

二、废有色金属。要推进以龙头企业、试点示范企业为主体的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利用信息化提升废有色金属交易智能化水平。要引导企业进入园区、推进清洁生产,以便实现集中生产、废水集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到2020年废有色金属利用规模达到1800万吨其中再生铜440万吨、再生铝900万吨、再生铅250万吨、再生锌210万吨。

三、废塑料。要大力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不同品质废塑料的多元化、高值化利用。以当前资源量大、再生利用率高的品种为重点,要鼓励开展废塑料重点品种再生利用示范及推广规模化的废塑料破碎-分选-改性-造粒先进高效生产线及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要积极推动低品质、易污染环境的废塑料资源化利用鼓励对生活垃圾塑料进行无污染的能源化利用逐步减少废塑料填埋。到2020年国内产生的废塑料回收利用规模达2300万吨。

四、废纸。要加快推进废纸分拣加工中心规范建设并在重点区域建立大型废纸仓储物流交易中心,从而有效降低废纸区域间流动成本。要提升废纸分拣加工自动化水平和标准化程度、推广废纸自动分选技术和装备,以求提高废纸回收利用率和高值化利用水平。要推动废纸利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降低废纸加工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到2020年国内废纸回收利用规模达到5500万吨、国内废纸回收利用率达到50%。

五、废旧轮胎。要开发轮胎翻新再制造先进技术、推行轮胎翻新先进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实施产品质量监控管理确保翻新轮胎的产品质量。要研发和推广高效、低耗废轮胎橡胶粉、新型环保再生橡胶及热裂解生产技术与装备实现废轮胎的环保达标利用。到2020年废轮胎回收环保达标利用规模达到850万吨,轮胎翻新率达到8-10%。

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要积极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产品的回收利用。要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大力开发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究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领跑者"制度。要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探索形成适合不同品种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到2020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量达到6.9亿台。

七、报废机动车。要推动报废汽车拆解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积极推进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再制造、实施再制造产品认定、发布再制造产品技术目录、制定汽车零部件循环使用标准规范以便实现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高值化利用。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要通过创新回收机制、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打造完善的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到2020年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率达到95%。

八、废旧纺织品。要推动建设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体系及规范废旧纺织品回收、分拣、分级利用机制。要开发废旧瓶片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并突破废旧纺织品预处理与分离技术、纤维高值化再利用及制品生产技术。要支持利用废旧纺织品、废旧瓶片生产再生纱线、再生长丝、再生短纤、建筑材料、市政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建材产品等及提高废旧纺织品在土工建筑、建材、汽车、家居装潢等领域的再利用水平。到2020年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总量达到900万吨。

《通知》提出在八大领域之中要推行重大试点示范:

一、废钢铁精选炉料示范:围绕废钢铁中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及塑料、橡胶等夹杂物开发推广废钢铁自动高效分选技术与装备,从而提高废钢铁炉料品质,以求实现精料入炉。到2020年全国钢铁生产利用废钢比例达到15%。

二、废有色金属高值化利用示范:开发原料处理、火法冶炼、湿法分离、有价金属提炼等先进工艺和开展废铜直接制杆生产高导电铜、黄杂铜生产高精度板带等高值化利用以提高铜、镍、金、银、铂、钯等金属利用效率,要建设再生高温合金万吨级和再生硬质合金、钛及钛合金、钼及钼合金千吨级及再生贵金属吨级以上战略稀贵金属资源化示范企业。

三、废塑料高值高质利用示范:重点研发废塑料自动识别及分选技术和纸塑、铝塑、钢塑复合材料等分离技术及开发废塑料改性等高值化利用技术、废塑料回收利用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及专用设备,要建设一批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一批高效再生利用、有效促进环境保护的废塑料回收利用示范企业,以求大幅提升塑料再生产品品质,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废纸再生利用示范:以废纸产生量大、利用量大的区域为重点完善收运、分选、打包等物流体系,要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资金、交易、信息等综合服务并培育3-5家经营量在30万吨以上大型废纸加工交易示范基地在区域废纸供应链中发挥重要集聚功能。

五、废橡胶清洁化利用示范:要开发再生橡胶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成套设备和研发工业连续化整胎热裂解技术装备及推广连续密闭再生胶生产、负压裂解等技术,要扩大改性沥青、高强力再生胶、高品质炭黑等产品推广应用,以便培育10家左右废橡胶清洁化和高值化利用示范企业。

六、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示范:要围绕履行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成一批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要培育一批包括行业组织在内的第三方机构并扶持若干技术、检测认证及信息服务等支撑机构,以便形成适合不同电器电子产品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

七、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要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新能源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要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以便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要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

八、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示范:要推动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分离、利用技术产业化和研发推广适合国情的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快速检测、分拆、破碎设备,物理法、化学法兼备的高效连续生产关键技术及废旧涤纶、涤棉纺织品、纯棉纺织品再利用技术开发一批高附加值产品。要围绕回收箱等社会回收方式与高校、社区等合作共建回收体系形成废旧纺织品回收、分类、利用全流程规范化示范。目标:建设10家废旧纺织品及废旧瓶片综合利用规范化示范项目。

九、再生资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示范:要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再生资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创新,要加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探索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全过程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围绕再生资源主要领域形成20家左右再生资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心。

十、再生资源产业国际合作示范:要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并利用我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产能、技术与资金优势促进我国再生资源产业从传统的"原料进口+产品输出"转向"投资+贸易"方式。到2020年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推动一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探索共建再生资源国际合作示范园区。

为实现目标任务《意见》提出了六大保障措施,分别是: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创新管理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再生资源产业相关指标信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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