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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出炉,来看都讲了啥

解读部门:科技部网站 解读层级: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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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近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小新今天为各位摘编了该《规定》的核心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1.立项原则

明确目标,聚焦重点

创新机制,统筹资源

厘清权责,规范管理

定期评估,突出绩效

注重人才,创造环境

2.组织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议重大专项总体布局、新增重大专项立项建议和实施方案、重大专项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遴选确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等重大事项。

科技部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衔接;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办法以及与实施相关的科技配套政策;汇总重大专项各类信息,提出信息汇总的统一要求;向国务院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执行情况。

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产业配套政策等;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等。

财政部负责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研究制订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负责提出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的要求,牵头审核重大专项总概算和阶段概算,审核并批复重大专项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按规定审核批复重大专项概预算调剂。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原则上委托专业机构承担。

3.实施方案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

综合平衡的主要内容包括:

所确定研究任务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与已有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情况

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情况

分年度概算建议的合理性

4.年度计划

重大专项任务采取定向委托、择优委托(包括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招标等方式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课题)申报。对于公开择优和招标的,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5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课题)。

5.过程管理

专业机构根据牵头组织单位下达的立项批复,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加盖重大专项合同专用章。

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专业机构在总结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三部门,由科技部汇总后报国务院。

6.评估与监督

建立科研信用管理机制。要根据相关规定,客观、规范地记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科研信用信息。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申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或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资格。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7.总结与验收

项目(课题)验收

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每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阶段总结

各重大专项每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组织进行阶段总结。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形成重大专项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报送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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