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 ||
| 政策依据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珠金府批〔2024〕94号)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金湾区(高栏港) |
| 有效期至 | 2030年12月31日 |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珠金府批〔2024〕94号)要求,现将《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
2. 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6月30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pdf
附件2: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