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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

乡村振兴
区级
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政策依据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珠金府批〔2024〕94号)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金湾区(高栏港)
有效期至 2030年12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珠金府批〔2024〕94号)要求,现将《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

2. 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6月30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批复.pdf

附件2:珠海市金湾区“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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