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政策详情

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
区级
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
政策依据 根据《珠海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金湾区
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15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现将《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10月30日

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落实市委“1313”具体部署和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推动大豆油料播种面积稳步提升。根据《珠海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我区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根据《珠海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下达我区财政资金10.5万元。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不少于700亩轮作休耕面积,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350亩。

二、技术路径

在发展稳定双季稻、油菜面积基础上,重点推广稻稻肥、稻稻油、稻再油等轮作技术模式,扩大冬种紫云英、油菜等绿肥,提高冬闲农田利用率,巩固油料扩种成效,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推广机械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收益。

三、资金使用方式

(一)补助对象。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区合法耕地上、单个行政村范围内、单个项目主体、符合本方案规定要求、积极性高、责任意识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项目的农户及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如出现水稻种植主体和休耕轮作种植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补贴给到实际休耕轮作种植主体。

2.任务区域:今年早造或晚造种植水稻,并通过稻稻肥、稻稻油、稻再油等方式实施粮油轮作的地块。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休耕不得与油菜生产同时享受补助。

(二)补助标准。

1.在确保任务面积按要求落实的情况下,对承担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市级按照每亩不超过150元进行补贴。

2.如申报面积超出原拟定补贴面积的,则按照总补贴10.5万元根据实际面积进行平均。

(三)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轮作休耕的农户或主体。

四、操作方式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休耕轮作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需填报《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附件1),同时须提供《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佐证材料表》(附件2)中所列材料。经村(居)、镇(街)审核并加盖意见后,由镇(街)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申请主体需同步在“粤财扶助”平台(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申报项目。“粤财扶助”操作手册见附件8。

(二)项目实施。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镇农业管理部门与轮作休耕种植户签订《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协议》(附件3)(一式3份,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实施主体各执一份),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各镇、村(居)需跟踪记录轮作休耕前水稻种植情况、轮作休耕种植过程和轮作作物产量。

(三)项目验收。实施主体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各镇、村(居)提报《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验收申请表》(附件4)和《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补助验收佐证材料表》(附件5)中材料。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镇、村(居)开展验收。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根据实际轮作休耕面积核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105000元/实际面积)。审核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镇(街)、村(居)填写《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资金补助公示表》(附件6),在地块所属村(居)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验收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四)兑付补助。公示无异议后,各镇提交制作《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附件7),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各种植主体。轮作休耕补助无须等待轮作作物完全收获时才兑现补助。

五、资金使用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区“耕、种、施、防、收”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物化投入。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和耕地建设与利用无关的支出。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村(居)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本项目落实落地。

(二)精准指导服务。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组建轮作休耕技术指导小组,完善技术方案,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咨询和其他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或培训,指导农户掌握技术要领,为轮作休耕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三)加强监管检查。做好档案管理,将项目下达文件、工作方案、领导视察、技术培训、专家指导、宣传报道、财务凭证等资料及照片归档保存,以备项目验收和检查审计。轮作休耕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的,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休耕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休耕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休耕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总结做法和成效,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附件:1.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2.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佐证材料表

3.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协议

4.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验收申请表

5.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补助验收佐证材料表

6.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资金补助公示表

7.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

8.“粤财扶助”操作手册


附件1: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佐证材料表.doc

附件3: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协议.doc

附件4: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补助验收佐证材料表.doc

附件6: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资金补助公示表.doc

附件7:金湾区2025年轮作休耕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doc

附件8:“粤财扶助”操作手册.pdf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