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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
政策依据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工信厅联科〔2023〕48号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建立知识产权与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能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二、实施目标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更加显著,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高价值专利数接近4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机制更加健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稳步提高,保护规则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

1.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的协同联动,围绕重点产业,加强产业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的挖掘、利用和深度融合,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与路径。推动在重大工程前期制定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策略,做好专利和商业秘密、核心专利与外围专利的统筹布局。提高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培育布局一批产业竞争力强、市场效益突出的高价值专利。鼓励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知识产权局配合)。进一步畅通专利审查“绿色通道”,调整完善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提升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效率(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

2.加强专利导航。充分发挥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支撑服务机构作用,以实现产业专利导航所需的数据资源集成、供需服务对接和成果共享应用为目标,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产业专利导航服务体系。支持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研发机构等实施一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专利导航图谱,助力提高研发起点、优化专利布局、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维护产业链安全稳定(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

(二)深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3.拓宽知识产权协同运营渠道。充分发挥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的作用,建设行业性知识产权交叉许可和共享机制,强化重点产业链上下游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提升高校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推广专利价值挖掘与二次开发,带动转化更多符合重点产业需求的技术成果。推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加大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力度,探索多元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面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提高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完善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关键指标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能力。支持专业机构通过“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等品牌活动,加强重点产业链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知识产权局配合)。

5.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深化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畅通许可信息公开和对接渠道,做好许可使用费估价指导、许可后配套服务,支持企业便捷获取和实施专利技术。引导支持创新主体,用好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加快推进备案认定工作,做强专利密集型产业。支持提升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等的商标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推动打造附加值高、影响力强的企业和区域品牌。支持企业用好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

(三)强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支持行业组织、产业联盟、专业机构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探索数据生产、流通、利用、共享等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支持开源知识产权协议规则研究,建设开放、共享、全球化的国内开源社区。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研究跨领域融合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提高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备案数量,一体推进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引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业机构、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知识产权规则的制修订。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支持行业组织、产业联盟、服务机构等,提供海外风险防控培训和风险排查,指导开展风险应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

(四)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8.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融入产业科技创新全过程。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聚焦重点产业开展专业化服务,优化专利代理服务供给质量和结构,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水平。引导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全流程、嵌入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大免费或低成本服务供给。支持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能力,助力工业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

9.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政策宣讲等活动,畅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研究将知识产权数据纳入企业授信白名单筛选机制(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引导风险投资更多投向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新主体,助力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在硬科技属性评价和上市培育机制中,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权重,服务成长性好的高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知识产权局配合)。

10.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软件名城(园)、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园区(基地)、各类先导区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支撑区域产业政策制定、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指导,共同推进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行业组织按照本行动方案推动本地区、本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强化绩效评价。围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等工作,部署一批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智力支撑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获评知识产权职称(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制度,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研讨与交流。支持有关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集中展示、推广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成果和经验,大力宣传典型企业。利用多边、双边机制和国际会议、论坛等平台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政策、举措,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依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