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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
区级
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
政策依据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 号)要求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金湾区
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工作,现将《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 号)要求,围绕水稻、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聚焦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面积不少于1640亩,其中水稻面积不少于1440亩,大豆面积不少于200亩。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作物。结合我区今年粮油生产实际,重点支持水稻和大豆单产提升。

(二)技术路径。

1.水稻。推广高产优质水稻品种,因地制宜增加亩均栽插密度,提高机械平整地和机插作业水平,推广“一喷多促”技术;加强水稻“三虫两病一螺”综合防治和台风、洪涝等气象灾害防御减损及灾后补种。大力推广工厂化集中育秧。

2.大豆。推广高油高产、高蛋白高产、耐密植、抗裂荚、抗病虫、宜机收品种。科学轮作,持续提升地力。集成推广精量播种、合理密植、适时匀苗技术,在开花、鼓粒等关键时期,实施化控防倒、一喷多促、视墒补灌等关键技术;加强蓟马、斜纹夜蛾、豆秆黑潜蝇等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三、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一)奖补资金。补助资金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8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分批次下达。2024年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结转资金统筹使用于奖补。

(二)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金湾区辖区范围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且实际承担粮油生产成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具体要求:

1.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要求规模种植面积单造不少于100亩(同一行政村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求模种植面积单造不少于500亩。

2.水稻单产目标378公斤以上,大豆单产目标105.4公斤以上。

(三)补助标准。

1.水稻每亩每造不超过50元,大豆每亩不超过40元,每个规模种粮主体每造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如各品种申报面积超出原拟定补贴面积的,则按照水稻总补贴72000元,大豆总补贴8000元根据实际面积进行平均。

(四)补助方式。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先由实施主体申请,再由村(居)、镇(街)初审,最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批,按程序通过“粤财扶助”平台申请兑付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增产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填报《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1),同时需提供《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佐证材料表》(附件2)中所列材料,经村(居)、镇(街)审核并加盖意见后,由镇(街)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申请主体需同步在“粤财扶助”平台(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申报项目。《“粤财扶助”操作手册》见附件8。

(二)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相关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件3)。

(三)验收审核。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镇(街)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测产核实。核实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农业农村局在“粤财扶助”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镇(街)填写《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公示表》(附件6),在地块所属村(居)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验收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四)兑付补助。公示无异议后,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交《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佐证材料表》(附件5)内材料,并制作《2025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附件7)及项目主体档案信息表(附件3)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按程序通过“粤财扶助”平台申请兑付资金。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村(居)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本项目落实落地。

(二)强化过程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效、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

(三)强化督导考核。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项目督导组,对粮食油料单产提升项目开展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技术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粮食油料单产提升行动的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2.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佐证材料表

3.项目主体档案信息表

4.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申请表

5.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佐证材料表

6.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公示表

7.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项目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

8.“粤财扶助”操作手册


附件1: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佐证材料表.doc

附件3:项目主体档案.docx

附件4: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佐证材料表.doc

附件6:2025年金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公示表.doc

附件7:2025年金湾区轮作休耕补助资金镇级汇总表.doc

附件8:“粤财扶助”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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