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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发改高技规〔2025〕1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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