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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大力培育OPC产业发展新模式行动方案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区级
实施主体 香洲区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香洲区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大力培育OPC(即一人公司,AI+超级个体)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轻资产创业、高质量就业、产业链协同升级,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OPC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驱动,聚焦AI研发、大模型应用、跨境服务、新零售、数字文创、数据加工、短视频制作、AIGC应用、科技服务等领域的个人、微型团队创新创业,打造超级创业者集聚区。到2028年,力争实现:

主体规模显著扩大。全区OPC新型经营主体突破500家,集聚各类数字技能人才1000名以上,带动灵活就业、高质量就业2000名以上。

产业生态基本成型。建成OPC示范社区、特色载体、服务平台不少于3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OPC培育“香洲模式”。

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空间、算力、数据、模型、资金、场景、人才、金融、合规、政务服务一体化政策包,打造粤港澳大湾区OPC创业首选地。

融合赋能成效突出。在跨境服务、新零售、数字文创、AIGC应用、科技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OPC标杆项目和示范品牌。

二、适用范围

本行动方案支持对象为:在香洲区一年内或新成立,由自然人独资、员工规模不超过10人,以AI赋能、数字驱动、轻资产为主要特征,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创意创作、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活动,并入驻政府授牌OPC集聚区的新型经营主体与创业个体;以及依法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OPC全域空间载体体系。打造OPC特色示范载体,依托科创园区、商务楼宇、文创街区、旧厂房改造空间,建设“香洲OPC创业港”,提供低成本办公空间、共享会议室、直播影棚、测试空间、洽谈展示区等“拎包入驻”服务。原则上每个镇街打造不少于1个OPC集聚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吸引培育工业设计、技术科普、软件开源、精密制造等领域专业人才孵化成为OPC创业者,通过在线知识分享、技术咨询、微型研发服务等轻量化模式,反向赋能珠海特色制造业企业,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延伸。促进城市文旅发展与内容创作跨界融合,鼓励摄影师、短视频创作者、旅游体验师、文化学者等成为OPC创业者,深度挖掘和传播珠海的历史文化、海岛风情、宜居生活等特色,讲好珠海故事、传播城市品牌。依托区位优势做强新零售新业态,重点培育选品师、直播运营、跨境供应链顾问等新零售领域的OPC创业者,通过“直播+展贸”等新模式连接供需两端,通过精准内容营销与个性化服务,提升商品流通效率。

(三)吸引港澳青年人才。充分利用香洲区位、算力、应用场景资源等优势,面向港澳青年人才打造“拎包创业、跨境通办、算力赋能、资本直达、市场对接”的超级创业生态,降低跨境创业门槛,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大力吸引港澳青年人才来香洲创新创业。

(四)强化高校联动合作。充分依托珠海高校集聚、在读大学生超10万人的人才资源优势,搭建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一体化平台。鼓励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与超级创业者培育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打造一支高素质、年轻化、有活力的OPC创业者队伍,激发区域创新创造动能。

四、重点举措

(一)建设OPC集聚空间。统筹盘活优质物业,充分利用邻里中心、社区用房、停办的幼儿园、闲置办公楼等存量政府物业,打造OPC集聚区,为OPC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深化政企合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载体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给予装修改造补贴并予以授牌。OPC创业者可享受最长三年低成本共享工位使用支持,期间给予水电、网络及物业服务相应优惠扶持;需申请独立空间的OPC创业者,可享受首年场地低成本使用优惠政策,租期届满可递延两年,期间租金按市场价50%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区科技和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区属国企、各镇街、各园区)

(二)鼓励个体启动创业。符合条件的OPC主体,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最高60万元的贷款额度以及50%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各镇街、各园区)

(三)强化人才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OPC创业者,可获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可享受三年租金优惠:首年免费,次年租金为市场价30%,第三年为50%。(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各镇街、各园区)

(四)算力券、模型券支持。对符合条件的OPC主体,购买算力服务的按实际支出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算力券”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于购买大模型服务且符合条件的OPC主体,按实际支出费用不超过30%的比例予以“模型券”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园区)

(五)港澳专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OPC主体,可享受以下扶持:15%的个税补贴,在香洲区缴纳个税超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财政补贴;能力提升资助,参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可获10000元/人资助;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优秀创业项目,可获5万至50万元省级资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园区)

(六)场景资源支持。动态收集OPC场景能力清单,联动市区、国企各方单位,挖掘并释放不少于100个OPC典型应用场景,鼓励政府单位、国有企业采买OPC服务,针对性赋能OPC创业者,开放人工智能“切片化”分包场景,让OPC快速接单,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区科技和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园区)

(七)金融和税收支持。建立OPC投融资路演和资本对接常态化机制,联动市、区产业基金、创投机构,重点支持早期AI驱动型、高成长型OPC项目,逐步探索构建“基金+信贷+担保+贴息”综合金融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及人工智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精准税务辅导。(牵头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园区)

(八)创业服务支持。由区属国企组建“OPC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免费提供Open Claw等类智能体部署、大模型接口服务,以及财税法务、知识产权、AI合规、数据安全、流量运营、品牌推广、跨境合规等全链条咨询服务;构建线下线上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工商、税务、社保、资质认定一网通办;依托“香链通”等线上平台,打造OPC专项对接服务,全周期护航OPC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科技和投资促进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园区、各区属国企)

(九)专项激励支持。建立OPC创业项目专项激励机制,每年面向全区遴选一批优质OPC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的优质项目,纳入专项扶持计划,安排百万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助力OPC创业项目快速成长壮大。(牵头单位:区科技和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十)公共服务支持。经OPC发展工作专班重点推荐的OPC创业者,可享受免费体检,其非香洲户籍子女入学、入园享受公办教育保障,申请入读我区公办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享受户籍生待遇,切实解决OPC创业者的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各园区、各区属国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成立OPC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政策落地、资源整合等重点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OPC集聚区认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跟踪督办与成效评估,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与典型案例推广,通过专题宣讲、媒体报道、现场观摩等方式,扩大OPC模式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积极宣传创业扶持政策、成功经验和示范标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包容成长的良好生态。

 本行动方案政策条款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如遇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或另有规定的,本方案将予以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