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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电子〔2022〕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