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有效期至 | 文件中未注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20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加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现予以公告。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