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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修订)及第二版目录

企业减负
市级
实施主体 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分局: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10日

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分局:

  为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改善审批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对《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告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第二版)》和相关文书样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修订)..doc

       2.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第二版)..doc

3.申请书、承诺书、批复文书(样表)..zip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