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适用区域 |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 ||
| 截止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珠海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珠海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申报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符合性评估等程序,拟确定珠海市刘晨熙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珠海市朱思因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等2家工作室作为珠海市首批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3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6-2120336,电子邮箱:rscyb@zhuhai.gov.cn。
附件:珠海市首批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拟试点名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