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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珠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第一批)

资质认定
区级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横琴
截止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为提前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线上活动准备工作,提升线上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珠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销售业务包括家电等产品零售业务,具备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参与我市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3.参与企业需提供合法资质证明材料。第三方服务平台企业,需提供ICP备案证或ICP许可证,以及EDI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的自营型平台企业需提供ICP备案证以及与有资质的网络服务提供方签订的支付结算、软件使用或数据处理等相关内容的服务协议。

4.入选本次活动的销售平台企业需与省级资格核验平台完成技术对接及关联业务。

5.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及相关合法资质,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防控能力。

6.签订协议,并遵照执行。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活动中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出相关活动。

(二)相关条件

1.拥有成熟的信息系统,确保后台数据真实完备,能够提供不限于交易记录、核销对碰数据、收旧凭证、物流信息、分析报告等。具备过硬的数据技术,具有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折扣、立减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高效、平稳、安全交易。

2.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积极利用自有渠道开展宣传,联合平台参与活动企业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确保商品范围及交易合规,保证资金安全和防范资金套取,配合做好消费补贴的合规发放、核销等工作。

3.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须具备收旧换新能力(自有或委托相应公司),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收旧换新台账资料。具备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4.拥有成熟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具备闭环处理咨询、客诉、舆情的能力和机制,能够有效防范舆情发生,提供优质、高效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平台企业或组织参与线上活动的企业能按要求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有相应风险防控机制。

二、平台企业工作任务

(一)对接国家和广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消费券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的条件。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四)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补贴使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立即核查,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门团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消费券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参与核销的平台商户在补贴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叠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旧家电信息、收旧凭证、发票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等相关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材料要求

(一)2025年已入选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需提供企业申请书及实施方案(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

(二)初次参与征集的销售平台,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书及实施方案;

2.“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明:第三方电商平台提供ICP及EDI许可证,自营平台提供ICP备案证;

5.缴税证明;

6.资金结算能力证明(支付业务许可证或相关合作协议)。

四、报名材料要求

本次征选平台收集申报材料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均可提供申报材料,我局随报随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规定程序分批次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通过珠海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将所有材料盖章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swjzzc@zhuhai.gov.cn。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