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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第一批)的通知

公告公示
省级
发文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字号 粤智机专〔2025〕10号
适用区域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横琴,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5〕6号)要求,加速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的规模化应用,经梳理制造、教育、医疗、安全4大行业的应用需求,形成《“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第一批)》,现予发布。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加快应用场景开放,遴选发布行业应用典型案例。请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场景建设相关工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组织协调、供需对接、宣传推广等工作,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附件:“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第一批)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4月19日

 

附件:“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第一批)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