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详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项目申报
省级
发文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字号 粤工信节能函〔2025〕23号
适用区域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横琴,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截止日期 2025年05月24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50号,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通知》明确的推荐范围、推荐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分类填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申报书,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请各地于2025年5月24日前将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50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曲超,020-8313427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