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珠海市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时间:2025-07-03 15:55:47 浏览次数:67 来源: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技术转移人才的培育和专业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构建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将于7月举办珠海市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第四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承办单位: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
协办单位: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规模
培训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7日(25日-26日线下集中培训)
学习方式: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录播培训相结合
线下培训地点:香洲创港中心1栋招商中心4楼报告厅
培训规模:60人
三、培训对象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工作人员;
(三)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创新服务部门工作人员;
(四)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五)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
(六)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七)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
(八)其他技术转移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四、培训报名和学员录取
(一)报名方式
全部学员须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学员信息完成线上报名。附件请盖章扫描PDF版进行上传。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8日17:00前
(三)录取通知
初定将于2025年7月23日17:00前通过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录取结果,并建立学员交流微信群。参加培训的学员以收到的正式录取通知为准。
五、培训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课程主要包括技术经纪概论和实务、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技术评估评价实务、技术需求甄别与分析、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技术转移案例分析等。(以最终课程安排调整)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
7月25日 (星期五) | 14:00-14:15 | 开班仪式 | 线 下 培 训 课 | ||
14:15-15:30 | 珠海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 ||||
15:45-18:00 |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 ||||
7月26日 (星期六) | 9:00-17:45 | 技术项目甄别与技术需求挖掘 | |||
技术交易商务策划 | |||||
技术孵化与投融资 | |||||
国际技术转移 | |||||
技术转移案例分析 | |||||
17:45-18:00 | 线下培训班总结 | ||||
7月24日至8月10日 | 全天 | 科技成果评价实务 | 线上录播课 | ||
技术商品与技术市场 | |||||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 |||||
技术经纪与技术经纪人 | |||||
科技服务业 | |||||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合同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务 | |||||
7月28日至8月13日 | 全天 | 线上结业考核 |
(二)考试方式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学员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后,于7月28日至8月13日进行线上结业考试。结业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学员共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取最高分作为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联合颁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暂定9月份以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结业证书,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培训纪律与要求
培训期间严格考勤,请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完成每日学习任务。对于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员,将取消结业考试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限制学员及所在单位参加下一期培训。具体学习要求、上课要求、课程安排、作业与考试等另行通知。
七、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7月18日17:00前 | 报名 |
7月23日17:00前 | 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录取结果(具体时间可能进行调整) |
7月25日-26日 (香洲创港中心1栋招商中心4楼报告厅) | 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线下授课) |
7月24日至8月10日 | 学员自行学习线上录播课 |
7月28日至8月13日 | 结业考试(线上培训) |
9月 | 颁发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八、其他事项
(一)费用相关
本次培训费用全免,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如有)由学员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络人:罗女士(13702320314)、毛先生(17167877877)
附件:1.附件:珠海市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第四期)报名回执表.doc
2025年7月1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