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好房子”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我市以好房子为基础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的要求,助力我市“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产业化”新型住宅产品体系构建,强化“好房子”建设全流程专业技术支撑,我局决定公开征集珠海市“好房子”建设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事住宅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管控、智慧住宅、全屋智能、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未来社区与城市治理、BIM技术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住宅运维管理等“好房子”建设相关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熟悉“好房子”建设、智慧住宅建设等相关政策规章及技术标准;服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意识,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高品质住宅发展动向,能够满足我市“好房子”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智慧打造、品质评价、运维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要求。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的注册执业资格,从事住宅建设、住宅品质提升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或从事住宅信息技术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且参与过不少于3个大型住宅工程项目的相关建设工作,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具有相应专业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相关领域国家、省级、市级科研课题或标准编制工作;
2.在“好房子”规划设计及智慧住宅、智能建造、全屋智能、住宅运维的设备研发、软件设计、智慧运维等领域具备突出实践经验;
3.近五年内于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出版过相关专著、主持或参与编制过相关技术标准,或在产业链企业中担任技术管理职务;
4.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5.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等杰出高级专家可放宽年龄),能够胜任专家现场评审、技术论证、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能服从我局工作安排。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及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制定;
(二)参与项目的设计评审、验收评审、建设评价、检查等工作,提供项目建设、技术应用、品质提升、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咨询与技术指导服务;
(三)参与行业调研、培训宣贯、交流研讨、经验推广等工作;
(四)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其他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四、遴选及管理
(一)申报材料(PDF电子版)
1.《珠海市“好房子”建设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本人从事住宅建设、住宅品质提升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获奖证书、课题研究成果、标准编制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1.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请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好房子专家库申报-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3.联系邮箱:zhsljys@163.com;
4.联系人:陈健飞、王泽都;
5.联系电话:0756-2251987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不得参与我局各类专家库征集工作。
(二)本次专家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仅用于专家库遴选工作,我局将对申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三)申报材料将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名单,结果将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专家库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专家需定期参与培训与考核,对履职合格的专家予以续聘,对履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专家移出库。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