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
各区(功能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218号),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市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对拟申报项目,须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通过“省市场监管局财政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zscq/review-meeting/Account/login)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首次登录平台需自行注册,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按平台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后,进行查阅)。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7:00。
三、各区局协助对所属辖区候选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候选发明人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征求意见部门的级别不作统一要求。
四、申报广东专利奖的单位,需撰写一份3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并于9月10日下班前报送我局邮箱。(邮箱地址:zhsscjgjzscqcjk@zhuhai.gov.cn)。
特此通知。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麦伟雄,2622019;黄凯,2622289)
附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