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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市本级政府物业商业用房租金的通知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横琴,横琴,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截止日期 2023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