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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来了!

时间:2024-06-13 15:12:28 浏览次数:707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支持港澳青年融入湾区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7号),现面向全社会招募一批有大湾区内地九市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为职场导师,为有意向(或已经)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促进港澳青年实现就业创业。

 

【学员招募篇】

问:请问申请成为学员参加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的条件是什么呀?

答: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2.年满18周岁,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含正在攻读学士或以上学位);

3.有意向(或已经)在珠海市就业。

如学员存在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学员资格。

 

问:请问有意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哪种途径报名?

答: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rsjyb@zhuhai.gov.cn等待审核即可,通过后进入学员库:

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表》(见附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问:申请通过后可以接受什么种类的服务呢?

答:成为学员与导师签订结对协议后可建立为期不超过1年的师生关系。针对已就业的学员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定期交流,指点职业方向,指导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针对未就业的学员,提供实习指导服务和求助推荐服务,为学员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

 

【导师招募篇】

问:请问申请成为大湾区职场导师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成为导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3.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担任政协委员;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

5.熟悉港澳和内地工作生活环境,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粤语熟练。

 

问:请问个人可以申请成为职场导师吗?

答:个人可由各企业、行业协会、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推荐,如个人符合职场导师基本条件,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来珠发展的,可通过所在单位进行自荐,经单位同意后提出申请。

 

问: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报名,有什么材料需要提交吗?

答:有意报名的港澳籍人士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邮箱:rsjyb@zhuhai.gov.cn)2024年度职场导师招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导师申请表》(见附件,须在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政协委员证、学位学历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问:如何确定是否通过审核成为大湾区职场导师呢?

答: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导师名单后将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库,颁发聘书;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

 

问:成为大湾区职场导师后会被取消资格吗?

答:服务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场导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职场导师资格:

1.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2.累计3次无故不接受公益活动邀请的;

3.累计2次因不履行职场导师职责被学员评价为“不满意”的;

4.以职场导师名义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

6.有重大投诉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

7.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8.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

 

【导师补贴申请指南】

问:职场导师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具体是什么?

答: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职场导师可申请职场导师补贴(每名职场导师最多可同时与5名学员建立师生关系):

(一)针对已就业学员的职业指导服务。定期与学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辅导,讲授职场文化和经验,指点职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补贴标准为每指导一次补贴200元,每位导师对单名学员的职业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1000元。

(二)针对未就业学员的实习指导服务。提供诸如“工作助理”等实习岗位,让学员协助导师处理工作事宜。补贴标准为100元/天,每位导师对单名学员的实习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2000元。

(三)针对未就业学员的求职推荐服务。通过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形式为学员求职牵桥搭线,学员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参保满1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学员在该单位就业参保满6个月以上的,按4000元/人的标准追加补贴。

(四)公益活动服务。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邀请,参加与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的,如职场讲座、创业辅导、企业访学等。补贴标准为1000元/次。

 

问:职场导师补贴如何申请?

答:补贴对象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申请上个自然年度的职场导师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申请材料的形式向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人力资源服务窗口大楼10楼1007室;电话:0756-2123908)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756-2122400)

 

附件:

附件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2: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申请表.doc

附件3: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结对协议书(参考范本).docx

附件4:大湾区职场导师补贴办事指南.pdf

附件5:珠海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补贴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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