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软信及互联网业经济发展方向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14 09:56:17 浏览次数:291 来源: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珠海高新区软信及互联网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软信及互联网业经济发展方向专题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的具体条款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
《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第3点
《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软信及互联网业经济发展方向)实施细则》第六条
二、申报条件
(一)在珠海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区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4开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5开头)统计的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企业)。
(二)申报企业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支持标准:
1.对年营收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其年营收同比增长40%、20%、10%以上的,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4‰、2‰、1‰给予奖励资金;
2.对年营收在1亿元(含)至3亿元的企业,其年营收同比增长40%、20%、10%以上的,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5‰、3‰、2‰给予奖励资金;
3.对年营收在3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其年营收同比增长40%、20%、10%以上的,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6‰、4‰、3‰给予奖励资金;
4.对年营收在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企业,其年营收同比增长40%、20%、10%以上的,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8‰、6‰、5‰给予奖励资金;
5.对年营收在5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其年营收同比增长40%、20%、10%以上的,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10‰、8‰、7‰给予奖励资金。
(二)审核标准
1.本条款中涉及“年营收”,按1-11月累计营收计算。
2.同一企业当年度享受的奖励资金不超过其2024年度对区实质性贡献的80%。
3.当年新增上规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上年度营收基数按上年度利润表中数据执行。
4.当年按照国家统计部门月报上规方式纳入统计的企业,上年度营收统一按2000万元作为基数核算增量。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
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024年11月当月统计直报网站导出的营收统计F203表;
4.企业承诺书;
5. 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
6. 信用报告(2025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
7.税款所属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税收完税证明(完税证明的填发日期需在申报期内);
存在退税的企业需额外提供如下材料(第8-9):
8.2024年退税情况说明;
9.所属期为2024年12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存在出口退税的企业需另外提供)。
10.其他经济部分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并上传相应pdf版本电子材料(其中申请书word版本需和pdf版本打包一并上传)。纸质材料需与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按材料清单顺序排列,所有页面加盖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三)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及初审: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日(18:00前)期间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填报项目资料(上传盖章PDF文件,其中申请书需一并上传word版本);我单位将于2025年9月5日18:00前完成项目初审;请各申报单位随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及时掌握审查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2.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线上初审的企业需于2个工作日内将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数信科(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24)。
3.审核结果公示:由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线下评审,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将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最终审定的名单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756-3623995。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