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5月25日 | ||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把握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于2026年5月26日前,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份数和要求详见附件6)报送所属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248、2686104,金湾区7263009,斗门区2782064,高新区3626980,经开区7619919,万山区3381617),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五、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把关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性;要重点围绕主导产品所属领域、产业链配套要求,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 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我局将进行通报。
六、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通过OA发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企业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5月28日前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科(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650室,电话:2251062、2159832)。
附件:
附件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