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拱北“8·3”涉疫事件期间鼓励参加疫情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补助资金拟支持企业、商户的公示
时间:2022-05-13 11:00:09 浏览次数:339 来源: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关于鼓励商贸企业、商户参加疫情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拱北“8·3”涉疫事件期间鼓励商贸企业、商户参加疫情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商户)申报、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拟支持的企业(商户)、金额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期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材料等。
联系人:张建兵,电话:0756-2516076 传真:0756-2686972。
电子邮箱:zhsxzqswj@zhuhai.gov.cn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324室
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