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备案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8 10:02:12 浏览次数:261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金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金融通〔2025〕30号)文件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备案及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报对象
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合作区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
二、备案/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备案/申报程序
适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的风险补偿项目采取线上备案/申报的方式,申请单位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备案/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二)备案/申报时间
1.备案时间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发放贷款的业务,须在2025年10月27日前完成备案;
(2)2025年9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贷款的业务,须在相关贷款发放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
2.申报时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有效期内常年受理。未备案的项目不得申请风险补偿。
三、备案/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备案/申报风险补偿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所需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风险补偿备案表;
2.贷款合同;
3.担保合同、保险合同(如有);
4.放款凭证;
5.中小微企业的营业执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
6.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不限于企业最近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人数及主营业务情况介绍等。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风险补偿金申报书;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贷(保)后管理相关材料;
4.申请风险补偿贷款的还款明细表;
5.申请风险补偿贷款情况及处置过程说明。
说明:上述备案/申报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材料需与原件保持一致。
四、其他事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 :0756-8937075;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2.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备案、申报操作指引(系统操作指引).docx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