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5-07-01 15:46:51 浏览次数:15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企业参展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以下简称“跨交会”)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在珠海市(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同)注册经营2年以上、有税务登记且实际开展或拟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产业带企业,包括生产型、贸易型和工贸型企业(以下简称产业带企业)。跨境电商行业商协会、产业园区等可牵头组织以上企业以产业联盟形式参展。
(二)在珠海市注册经营2年以上、有税务登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等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企业)。
(三)企业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生产、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不支持无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无服务实体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获支持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督调查。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基本展具配置,18平方米以上可申请双开摊位,不额外收取双开口费用。光地展位18平方米起订(只提供光地,无任何配置)。以产业联盟形式设置产业带集中的展示区光地面积至少90平方米且需进行特装展示。
(二)省商务厅对经市商务局审核推荐的企业的光地展位费用全额支持;标准展位费用按3000元/个,由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结算,不足部分由省商务厅支持。
(三)单家企业获得支持的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36平方米或4个标准展位。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展位申报材料
1.产业带企业申报材料
(1)《2025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展位申报表》(附件1-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1-2);
(4)企业相关情况报告(相关要求见附件1-3);
(5)企业2025年上半年或2024年的纳税证明、在珠社保缴纳证明、《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珠海网站打印网址:https://credit.zhuhai.gov.cn/);
(6)企业办公经营场所照片、有效租赁合同证明或自有房产产权证明;
2.服务企业申报材料
(1)《2025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展位申报表》
(附件2-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机构承诺书(附件2-2);
(4)企业/机构相关情况报告(相关要求见附件2-3);
(5)企业/机构2025年上半年或2024年的纳税证明、在珠社保缴纳证明、《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珠海网站打印网址:https://credit.zhuhai.gov.cn/);
(6)企业办公经营场所照片、有效租赁合同证明或自有房产产权证明。
3.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内容按以上顺序编排,附目录,对应材料内容页码清晰,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2份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以产业联盟形式参展的企业申报材料,由产业联盟组织方预审后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2)报送时间。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7月3日前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413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myfwzxhf@zhuhai.gov.cn。
(二)展位申请成功后提交材料
展位申请成功的企业须于8月1日前,将企业与展会主办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签订的《参展确认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myfwzxhf@zhuhai.gov.cn。其中以联盟形式抱团参展的企业,由联盟组织方汇总报送。
(三)展会结束后提交材料
参展企业于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3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myfwzxhf@zhuhai.gov.cn,其中以联盟形式抱团参展的企业,由联盟组织方汇总报送。
1.展会主办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仅需提供首页和公司所在页)及平面图(本企业所在页)。
2.企业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需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展位号信息。
3.企业展会期间录制的10秒以上视频,包含展位实景、展位楣板信息(双开以上展位需包含正面及所有侧面楣板)、展位号、展品、参展人员、申报展位周边等展位情况。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二)(三)项下材料的企业,将被取消支持资格,并按市场价格向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补交展位费用。
四、审核推荐
市商务局通过组织专家审核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或集体研究审核等方式,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推荐上报省商务厅。
五、其他。
(一)市商务局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企业参展观展,严禁转卖展位、杜绝展位长时间无人值守等行为。
(二)以产业联盟形式特装参展的企业,建议明确产业联盟组织方,由组织方做好统筹协调以及特装展区规划、布展等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孔泓源,2605653;黄芳,2605606;电子版材料报送地址:myfwzxhf@zhuhai.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