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 ||
香洲区委组织部,高新区、万山区党群工作部,金湾区、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印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须将相关佐证材料附后并统一胶装成册),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隶属关系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统一格式制作,封面为附件2首页并用A4浅黄色皮纹纸胶装(注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应填写申报单位自身内设的部门),正文双面印制,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表》-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围绕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提供,可缩放排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与流动站合作意向协议书、博士后劳动合同、进站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站分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公文及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入选榜单、科技奖励、承担项目及入选各类平台批复文件等符合推荐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审核推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核实所属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出具正式推荐公函,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通知所推荐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完成网上申报。
(三)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全国博管办。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一次性告知各推荐单位并退回。
(四)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将组织核查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进行网上备案,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指导新设站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2月3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申报材料、《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市人社局专技科收,电话0756-2128406),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PDF版、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政务邮箱rszjk@zhuhai.gov.cn(统一标题:XX单位推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凡逾期报送,或未通过本通知明确的推荐单位报送,以及所报送的材料不全的,均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请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做好跟踪服务。要积极支持“广东百家企业博士后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培育单位及运行成效显著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不符合设站条件和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对于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尚未达到设站条件的单位,可指导其按照我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要求,按程序申请备案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
(二)规范程序,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科学从严把握《工作指南》确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条件、材料真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备案核查阶段被查实的,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设站;在设立工作站之后被查实的,将注销其设站资格。
(三)加强监管,动态管理。请各区各部门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发挥其在促进产学研融合、提升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要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督促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积极开展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做精做细各项指导服务工作;对已无法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要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提出注销建议。
附件: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pdf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