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7月07日 | ||
各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7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6〕144 号)予以转发。请各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
市机关大院内的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汇总报送;其他市直属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由申报单位的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企业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发改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报送。项目单位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送项目所属区(功能区)节能主管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
二、材料提交
请各区(功能区)发改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于7月7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刻2张光盘贴标签)汇总报送我局(市政府大院5号楼707室)。
附件: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 2027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wps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223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