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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稳定班轮公司在珠海主要航线的运力供给补贴的通知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横琴,横琴,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截止日期 2022年06月20日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顺利开展班轮公司在珠海主要航线的运力供给补贴申报及兑付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2〕5号)的相关要求,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完善企业及申报人的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递交我局。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20日,过期不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交通运输局黄翔,2263990;申报平台技术支持,2602052、2602051)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稳定班轮公司在珠海主要航线的运力供给补贴的通知.pdf

附件1: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稳定班轮公司在珠海主要航线的运力供给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