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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通告

通告[2025]46号

时间:2025-07-15 17:50:07 浏览次数:194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强我省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于2025年7月至9月开展202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即“新粤商培训工程”)紧紧围绕当前我省工信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社会热点和企业需求,共设置制造业当家、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现代产业体系、安全与发展、赋能增效、创新驱动7个专题,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41个培训班共计66个班次(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主要面向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安全生产人员,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口支援和合作地区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以及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财务负责人、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或服务机构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整个项目计划培训约4006人次。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省内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均可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或关注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见附件2)进行咨询、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本培训为公益培训,除学员往返交通费以及高级研修班住宿费需自理外,其他涉及的师资、食宿、培训教材、场地等全部免费。

(二)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确认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三)参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组织方和院校有关规定,认真参加培训学习,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开展工作。

(四)同一企业可派不超过5人参加培训(民爆安全培训班不受人数限制),其中高级研修班仅限1人且该学员符合“不能连续两年参加高级研修班”条件。除政策培训类班级外,同一学员只能参加一个培训班。

(五)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当地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加培训,配合做好招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班学习,但交通费、食宿费等须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202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实施计划

2.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202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实施计划.xls

附件2.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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