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
| 发文字号 | 粤科函高字〔2025〕176号 | ||
| 适用区域 |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横琴,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 ||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4年第三批6281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放工作,领取证书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各地市领取高新技术企业纸质证书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