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5-03-24 14:19:45 浏览次数:140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中欧班列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4〕26号),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支持口岸基础设施、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和改善项目,推进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和口岸信息化建设等,市商务局经对申请的2025年口岸建设事项经费进行优化细化后,向广东省商务厅申报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共申报13个项目,合计申请金额10286.03万元。目前,省财政厅下达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1900万元。
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为尽快拨付和使用上述下达资金,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市商务局拟对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1900万元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如下:一是1350万元用于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小客车通关效率提升项目(含出入境);二是50万元用于环澳口岸海关机房基础设施设备运维保障项目;三是80万元用于拱北口岸旅客查验及通关环境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四是220万元用于港珠澳大桥口岸边检查验模式创新优化改造项目;五是200万元用于珠海港口岸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进境肉类、冰鲜水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项目(详见附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材料等。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 .xls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曾奕涛;联系电话:213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