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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民航企业纾困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22〕448号

时间:2022-07-28 14:29:01 浏览次数:5024 来源: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民航企业主体负担的工作要求,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2]5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珠海市民航企业纾困资金补贴方案》并经十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按要求执行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3

(联系人:郑继鹏,电话:2608133)

附件

珠海市民航企业纾困资金补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用好我市民航企业纾困补贴资金,统筹好民航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民航企业主体负担,全力帮助民航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民航行业恢复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要求“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

(二)《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提出,“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财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

(三)《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2]5号)明确,“加大力度支持民航企业纾困,对基地航空公司、珠海机场等疫情防控支出、以及珠海机场运营客货运航班、客货运市场拓展等业务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上限5000万元。”

二、资金总额

补贴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

三、补贴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要求的项目。

四、补贴对象

符合珠府办〔2022]5号文要求的民航企业主体。

五、补贴项目及资金分配

(一)疫情防控费用补贴对基地航空公司、珠海机场的疫情防控支出进行全额补贴。包括防疫物资及设备购置、卫生消杀、人员闭环管理、疫情防控人力成本、疫情防控运输成本等。疫情防控费用补贴上限为3200万元,珠海航空有限公司上限为1300万元,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上限为1900万元。

(二)运营客货运航班补贴

1.基地航空公司增量客运航班执行补贴。对基地航空公司(珠海航空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在珠海机场增量客运航班执行进行定额补贴。以珠海机场当月平均执行率为考核基准,对基地航空公司(珠海航空有限公司)在珠海机场执行的所有客运航班进行考核,航班超过执行率基准的增量航班,给予每班(往返)3万元的补贴。

2.基地航空公司全货运航班执行补贴。对基地航空公司(珠海航空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在珠海机场执行的全货运(含“客改货”和货运包机)航班进行定额补贴,给予每班(往返)6万元的补贴。对去程“客改货”、回程正常载客形式执行的航班,按单程全货运航班3万元,单程客运航班(增量航班)1.5万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基地航空运营客货航班补贴上限为1500万元。

(三)客运市场拓展业务补贴

1.设置和运营城市候机楼服务补贴。对珠海机场(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设置和运营城市候机楼服务产生的费用进行全额补贴,补贴上限为250万元。

2.0TA平台营销推广活动补贴。对珠海机场(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在OTA平台等开展的营销推广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全额补贴,补贴上限为50万元。

六、补贴拨付流程

补贴资金拨付按照预先拨付、集中审核、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本方案实施后,由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方案分配上限向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拨付80%的补贴资金。2023年第一季度,由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审计机构对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补贴项目进行审计,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回相应补贴资金或拨付剩余20%补贴资金。同一家企业的不同种类的补贴资金可以合并申请、审核和拨付。

(一)疫情防控费用补贴尾款申请

1.申请时段。申请企业于2023年1月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

2.提交材料。补贴资金申请函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信息、费用明细表、合同、发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审核及拨付。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运营客货运航班补贴尾款申请

1.申请时段。申请企业于2023年1月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

2.提交材料。补贴资金申请函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信息、航线航班营运情况、补贴申请表、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复核情况、其他证明材料。

3.申请审核及批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客运市场拓展业务补贴尾款申请

1.申请时段。申请企业于2023年1月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

2.提交材料。补贴资金申请函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信息、城市候机楼运行情况、补贴申请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审核及批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方案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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