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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公告公示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各消费者、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展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活动涉及的补贴品类及核销标准公告如下:

一、汽车报废及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乘用车按车价的12%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燃油乘用车(2.0升及以下)按车价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乘用车按车价的8%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2.0升及以下)按车价的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3万元。

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能效(或水效)达到1级标准的产品。

补贴额度: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限额要求:每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三、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标准

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要求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四、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标准

国家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的补贴品类及标准将于后续发布。

五、温馨提示

政策鼓励并优先支持能效、水效及环保水平高的产品。具体的参与流程及商家名单,请广大消费者后续关注我局官方渠道发布的正式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