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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16 10:04:29 浏览次数:63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行业规范公告申报。请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企业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附光盘)(见附件1),在网上申报平台(http://www.ldchy.cn)同步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5日前通过公文上报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并同步将纸质版材料 EMS寄达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规范公告企业自查。请斗门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名单的企业(见附件4)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2024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核实已公告企业当前是否满足《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企业在网上申报平台(http://www.ldchy.cn)提交自查报告。

请斗门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9日前通过公文上报本辖区内企业2024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并同步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EMS寄达我局(附光盘),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请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对申报及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上级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申报规范公告企业和已公告企业现场核实,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

4.珠海市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周志龙,联系电话:2159939,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市民中心2号楼636)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pdf

附件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pdf

附件4.珠海市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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