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 ||
| 适用区域 | 高新区 | ||
| 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
| 扶持额度 | 0万元至100万元 | ||
高新区各孵化器、加速器:
根据《珠海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珠高创〔2022〕1号),鼓励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我中心现开展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度区运营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孵化器、加速器,以载体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奖励标准
已登记的孵化器、加速器内企业成功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工信主管部门评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等资质荣誉,每获一项资质荣誉最高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奖励,单个孵化载体每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2023年度区运营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孵化器、加速器,入驻企业在2023年度入选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获评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获评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认定/公示文件时间为准),按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该运营单位奖励。
2.2023年度区运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与运营评价的孵化载体,则不予奖励。
3.如入驻企业获认定/公示时所在孵化载体已结束培育期、共建期,则不予奖励。
4.入驻企业需在申报运营单位的孵化器或加速器内入驻满6个月。
四、申报材料
(一)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
(二)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三)优质企业的租赁协议(覆盖2023年度)、租金发票;
(四)企业信用报告(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在线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按照申报对应专项,在线填报《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二)主管部门审核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退回修改,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并提交,未能按时提交或补充材料的申报不予受理。(10个工作日)
(三)提交纸质材料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版材料,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字盖章,按照通知中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提交至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3个工作日)
六、其他
申报单位需未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如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间或资金拨付前,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暂缓拨付奖励资金。待申报单位完成信用修复,相关失信情形消除后,经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核查确认,方可按程序恢复拨付。
七、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郭小姐,0756-3629990;曾小姐,0756-3629979;刘先生,0756-3616056。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0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申报书
2.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2023年度运营评价考核结果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奖励申报书(以系统线上填报版本为准).pdf
附件2: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2023年度运营评价考核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