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文字号 | 珠府办函〔2026〕20号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编制《珠海市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五五”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2 | 编制《珠海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3 | 编制《珠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编制《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编制《数字珠海建设“十五五”规划》 |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