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 ||
各监管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监管企业承接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发展战新产业、未来产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产业调整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2026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申报截止日延期至2025年8月18日。请各监管企业对照《关于开展2026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见附件),进一步梳理集团内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联系人:袁婷,联系电话:020-38306343。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s://gzw.gd.gov.cn/tzgg/cwyjrcxglc02/content/post_4734166.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