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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流程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07-23 10:00:49 浏览次数:1435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2024年4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印发了《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珠商〔2024〕105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2024年第一期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本次活动时间为5月1日-8月31日。

为缩短消费者买卖车辆的周期,简化消费者参加活动的步骤,同时放宽消费者买卖车辆时间的自由度,提升本次活动的促消费效果,近期经市政府同意,现调整相关规则内容如下:

一、具体修改内容

在《方案》中涉及调整的部分为“八、活动形式”中“(一)、(二)、(三)、(四)”的内容,修改后的规则如下:

(一)消费券申领

消费者(车主)在云闪付APP珠海市汽车置换更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旧车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正反面、手机号等相关材料,活动承办方初审后通知消费者(车主)在平台根据拟购车的车型、车辆价格领取对应的新车消费券(必须用车主的手机号注册的云闪付账户领取),消费券有效期3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并回流派券系统重新派发。消费券根据实际拨付情况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二)新车购置

消费者(车主)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到参加活动的汽车企业专用POS机/专用二维码支付指定金额核销消费券,核销成功的视为锁定消费券优惠名额。其中:

1.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对应核销新能源车3000元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消费券、燃油车2000元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消费券,支付定金分别为5003元、5002元,消费者实际支付5000元;

2.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对应核销新能源车5000元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消费券、燃油车4000元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消费券,支付定金分别为5005元、5004元,消费者实际支付5000元;

3.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含)以上的,对应核销新能源车8000元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消费券、燃油车7000元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消费券,支付定金分别为5008元、5007元,消费者实际支付5000元。

完成新车购买手续并办理珠海本地牌照(粤C牌)后,通过平台上传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包括新车的交易发票、新车车主的行驶证正本和副本、车主银行卡及开户银行、车主手机号等相关材料)

(三)旧车销售

消费者(车主)在参加活动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出售2023年12月31前完成注册的旧车,并在平台上传旧车交易材料(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行驶证正、副本等相关材料),由珠海市车辆管理所进行真实性审核。

(四)补贴领取流程

本次活动消费者应先申领消费券进行核销,并在活动规定时间内上传旧车销售和新车购买相关凭证,市商务局经珠海市车辆管理所、第三方审计等部门进行审核后发放购车补贴,活动期间不上传提交资料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放弃申领补贴,补贴根据审核通过时间先到先得。

二、其他事项

活动的其他规则和要求不变。

请各区政府(管委会)认真组织实施,通知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调整后流程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徐斯源 联系电话:2226863)

 

关于印发《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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