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横琴,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项目方向-出口信保“企业类”等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22号),经前期申报、评审、现场核查、书面复核、集体研究等环节,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项目支持时间为2023年下半年)资金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3月4日
(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2137179)
附件: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项目方向-开拓国际市场事项)资金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