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10:51:33 浏览次数:169 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将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的工业遗存,包括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广东省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工业化进程具有显著的推进作用。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技术或工艺具有创新性、重要性或独特性。对行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反映了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具较强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三、工作要求
(一)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遗产所有权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进行申报,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书》,申请书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加盖企业章、所在区人民政府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二)请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发动,深入挖掘辖区内工业遗产资源,切实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并在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上对辖区内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统一向我局提出申请,对拟推荐项目排序并填写《广东省工业遗产推荐汇总表》。后续根据需求配合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楠楠,联系电话:0756-211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