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 ||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珠府办函〔2023〕144号),推动珠海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根据《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珠商〔2024〕242号),经企业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局意见、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将19个品牌认定为第一、二批珠海老字号,现予以公布,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珠海老字号促进与保护工作。
附件: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