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
| 适用区域 | 高新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6月14日 | ||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珠高科〔2023〕7号)以及《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珠高科〔2025〕36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鼓励5.0产业新空间项目加快投产专题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珠高科〔2023〕7号)、《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珠高科〔2025〕368号)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支持对象
2023年1月1日之后入驻高新区5.0产业新空间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1、对场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含)内完成厂房建设并投入生产的企业,按厂房实际使用面积给予3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
2、场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以上,6个月内(含)完成厂房建设并投入生产的企业,按厂房实际使用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
(三)资格条件
1、企业在场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含)完成厂房建设并投入生产;
2、除装备制造业外,其他企业须在申报前需完成项目投资备案并纳统500万元,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作为佐证材料。
3、企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消防部门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四)申报材料
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场地租赁协议
4、场地交付确认书
5、场地装修合同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7、投产现场照片(照片需展现生产人员、生产物料及生产线处于稼动状态等内容)
8、企业承诺书
9、项目备案证电子档(网站下载PDF版)
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网站下载PDF版)
11、信用报告(2023-2026年信用广东“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
12、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例如:补充说明等。
名词解释:
1.场地交付之日:企业与所属5.0产业新空间运营方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在5.0产业新空间项目建设竣工之日之前的,场地交付之日以5.0产业新空间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以及场地交付确认书最晚日期为准;场地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在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之后,则以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以及场地交付确认书最晚日期为准。
2.完成厂房建设并投入生产:指现场具备必要的生产人员、生产物料及生产线、生产线处于稼动状态。完成日期以消防部门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的日期为准。
3.厂房实际使用面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验收面积和场地租赁合同面积取低。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确认不属于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确认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网上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申报,填写相关表格,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上传项目库入库申报材料,上传资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同时按规定及时提交至区科技产业局审核。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14日。企业需在2026年6月14日(含)18时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区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区科技产业局负责审核,审核时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24日。若在此审核过程中通知企业补正资料的,企业需在2026年6月24日18时前完成资料补正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打印。项目库入库申请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按照顺序依次编排,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于2026年6月26日18时前交至区科技产业局(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李小姐处。
4、现场审核。区科技产业局会同5.0产业新空间运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投产情况审核。
5、区产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最终审定的名单以及当年区级财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科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3633303。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6年5月27日